秦皇岛市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官(免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和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秦皇岛市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免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1、“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2、自愿到省直单位帮扶贫困村(秦皇岛市共5个,均在青龙满族自治县)任职的2016年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生,因条件相对艰苦,一般适合男性。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6月30日(星期四),逾期不再办理。
三、资格审查地点
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市民中心3号楼大学生村官管理科(3329房间)。市内乘坐32路、6路公共汽车归堤寨站下车即到。
四、需报送材料
党员(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党员证明信;学籍档案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需开具调档函的资格审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市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联系电话:0335-3222038,13833599899,联系人:李永何,邮箱:QHDDXSGG@163.COM。单位地址:秦皇岛翠岛大街1号,邮编:066004。
附件: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