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临漳县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县实际教学需求,拟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教师22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品学兼优;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之后出生,1999年9月20日之前出生,均含当日),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9月20日之前出生);
6.临漳县户籍(已婚配偶为临漳县户籍的;父母一方为临漳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县一中、县职教中心的不限户籍;
7.具体条件按照《临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条件表》(附2)执行。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报名第一天(2017年9月20日)为基准计算。
8.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可以参加报名,但需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应等级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无法提供,则取消应聘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办法: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前,考生需在县政府网、县教育城域网上自行下载《临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附1),规范填写完整后打印一份,并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
4.报名时须出具:填好并打印的《临漳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报到的经现场核实后报考)、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教师资格证(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等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附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8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址:www.chsi.com.cn打印)一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6.请报名者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临漳县政府网:www.lz.hd.gov.cn,临漳县教育城域网:www.lzjycyw.com 和县行政服务大厅电子公示屏 ,临漳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rsj7862708)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最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名考生。
3.各岗位报名情况及岗位取消情况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截止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教育城域网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委托外地市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和评判,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50分),低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教育城域网上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验其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教育城域网上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官组成及面试题目委托外地市专业考试机构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8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考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计划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于当日将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临漳县教育城域网上公布。
(七)体检
体检医院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确定。如果再次相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单。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确定。如果再次相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临漳县政府网、县教育城域网上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进入公示程序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首期聘用时间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招聘,首聘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脱离、调离聘用单位,否则取消其编制和身份。
五、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二)由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临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310-7812388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临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做出调整。
(四)具体事宜请咨询临漳县人社局、临漳县教体局、临漳县一中、临漳县职教中心。
临漳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7862708
临漳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4929803
临漳县第一中学咨询电话:0310-7779536
临漳县职教中心咨询电话:0310-7998126
附件:
3、单位同意报考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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