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社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试行)》、《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为促进大名县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解决现有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程序,根据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打破身份限制,广泛吸纳人才,激励人员队伍活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名额、资格条件
(一)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或以后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为确保教育卫生系统事业稳定发展,我县教师和医务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2、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参加邪教组织的人员不得报名;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放。
(二)实行聘用合同制。
聘用人员与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开发区管委会与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在大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栏或毕业生就业指导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mjiuyezhidao)发布招聘公告。
符合条件者于2017年12月21—31日期间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计划综合管理股报名(216房间),报名时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9张,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填写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0310-6586125。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同时进行)。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进行初审,符合报考资格的进入笔试。
3、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过程参照高考标准执行,监考人员全部从县外聘请。
4、笔试成绩公告。在大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或微信平台(微信号:dmjiuyezhidao)进行公告。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查阅档案,审核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信息与档案是否一致。男、女分别根据笔试成绩,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5、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场面试考官设7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总成绩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男、女分别排列名次,男前15名确定为拟体检人选,女前5名确定为拟体检人选。
总成绩末位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列为拟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大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或微信平台(微信号:dmjiuyezhidao)公告面试成绩、总成绩和拟体检人选。
7、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8、考察。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全面考察,进一步核准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9、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在大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或微信平台(微信号:dmjiuyezhidao)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其它原因不能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0、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选与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时限三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五、其它有关事项
1、考生通讯保持随时畅通,请考生密切关注大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公开栏或微信平台(微信号:dmjiuyezhidao),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相关招聘环节、时间安排适当调整。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