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统计局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保定市统计局系统在本市辖区内公务员中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行政机关
保定市统计局2名(综合文字岗位和统计岗位):
选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条件, 符合《河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中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身份,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3、综合文字岗位所学专业为文科类,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统计岗位所学专业为经济类、统计类。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5名(均为统计岗位)
市统计调查中心8名(均为统计岗位)
选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条件, 符合《河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中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身份,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所学专业为经济类、统计类,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3、从事统计工作两年以上人员,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不限。从事统计工作满五年以上人员,学历放宽到大专,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上述三个单位的选调条件: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试用期内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影响选调使用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同意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时间:2013年3月4日至6日8:30—17:30,时间三天。
地点:保定市统计局人事处(市政府1号楼6楼)
(市内乘座2、14、30、57、101、104路公共汽车至“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市政府站”下车)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者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复印自本人档案,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保定市统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属于放宽条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Excel格式)、照片(jpg格式)以本人姓名命名,拷U盘带至报名现场。
经审查合格后,领取笔式准考证。笔式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3月11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待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录取名额的2倍确定。当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待定。
联系电话:3088518(市统计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孙建松:18931263667
吴会欣:130119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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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