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我市201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3·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数量
2013年衡水市招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100名,其中支教20名,支农16名,支医28名,扶贫36名。具体岗位信息见《衡水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招募对象
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河北省生源2012届、2013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发布公告
通过衡水日报、衡水晚报、衡水电视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新闻媒体向报名志愿者发布招募公告。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7日前自愿报名,报名考生需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厅一楼毕业生报到登记处报名,并提交填写好的《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通过学校、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的请于7月7号前携带相关证件即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厅一楼毕业生报到登记处进行核准。
五、统一考试
所有报名考生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考生于7月11日至12日到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厅一楼毕业生报到登记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7月13日上午,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公布考生成绩
为贯彻“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在考生笔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四优先”的原则进行加分,最后确定考生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一)专业对口加3分(专业以相关证件为准)。
(二)研究生学历加3分,本科学历加2分。
(三)衡水生源服务地为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加3分,衡水生源服务地不是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加1分。
(四)特困生加2分。
有以上四项加分项的考生,请在领取准考证时,递交齐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成绩排名,按“三支一扶”计划岗位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后,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
八、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九、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核准。
十、培训上岗
培训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署《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十一、其他事项
(一)如岗位出现空缺,从报名考生中择优调剂。
(二) “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实施工作的每个环节进程都以“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hehs.hrss.gov.cn/)通知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网站查询。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培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联系电话:0318-2105566
本方案由衡水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衡水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xls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