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2013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简章》和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就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先对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然后根据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情况和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他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陆续在沧州党建网公布。具体资格审查时间见附件。
2、需送审材料。党员(预备党员)入党材料、党员证明;学籍档案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尚未转回沧州的可提供父母的户口本)。“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生需填报《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样表附后),登记表用B5纸正反面打印,表格样式不准改动,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证件照);填报《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4、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要求,亲自将送审材料及《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表、名册和统计表需附电子版)一并报市委组织部联系办。 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还需报《河北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5、需开具调档函的资格审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联系办办理相关手续。
6、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事宜均通过沧州党建网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电话:2178165,2178161;单位地址:沧州市御河路1号。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