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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报考邯郸市法院系统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
河北省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面试已经全部结束,经研究决定,报考法院系统的考生体检工作定于2013年6月21日(周五)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录职位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考法院系统(含各县、市、区)的考生务于2013年6月21日早6:30前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二张二寸免冠照片到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门集中。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555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按照医院的标准,统一交医院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考生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82号) ,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 (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
2、体检前一天,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
4、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5、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不得迟到,迟到15分钟按自愿放弃对待。
6、考生手机务必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我们还将通过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
体检有关事项可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咨询。
咨询电话:0310——6267399 0310--6267353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