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教育局2017年市直示范性高中选聘教师简章
为积极落实我省事业单位“名校英才入冀”工作精神,进一步促进邢台市示范性高中的发展,邢台市教育局面向985、211院校中的9所师范类院校选聘,为市直5所重点高中选聘40名教师,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等具体条件;具体学历、专业和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市直示范性高中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6、应届生不限户籍,往届生限河北省户籍。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为市直5所重点高中选聘40名教师,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市直示范性高中选聘教师岗位条件表》。
三、选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这9所大学应往届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要求其本科学历必须是本科一批院校的师范类专业,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必须一致;报考高中的选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19日17点整
报名邮箱:xtsjyjjsxp@163.com
2.报名要求:往届生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4张近期同底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报名人员持以上证件及《邢台市2017年市市直示范性高中选聘教师报名表》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选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需如实填写(诚信签名必须手工填写,机打无效),贴小2寸近期免冠同版照片。照片背面务必填写本人姓名及报考单位和学科。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
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选聘考生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并签订议定书。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选聘教师的结果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并于7月及时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人事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邢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芳
联系电话:0319-2235195; 手机:15233983066
传 真: 2235111; 电子邮箱: xtsjsxp@163.com
附件:
邢台市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