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经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7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新乐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及幼儿园。共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135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0日至1999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石家庄市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地。
(7)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8)被正式聘用的教师,一律安排在新乐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最低服务限期10年。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新乐市2017年度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要求确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7月。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7年7月1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四、报名办法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河北人才网 www.hbrc.com.cn事业单位招聘
报名时间:7月11日9:00至7月17日17:30
缴费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3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支付及开具发票。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缴费成功后,有需要开发票的考生请于7月20日至7 月21日致电0311-88597679咨询出具。
(二)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7月20日公布于 河北人才网 www.hbrc.com.cn,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各位考生要仔细查看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请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注意查收,并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30登录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地点、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5日上午9:00— 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3、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4、7月29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查询。
(二)资格复审
1、7月31日-8月2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在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8587957)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如学信网不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签订工作协议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或同意解除工作协议证明。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月5日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查询。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8月7日9:00 - 8月9日17:30,登录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新乐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121.28.131.187:8035/上公布。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学校工作经历或基层学校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由考生个人交到体检机构。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七)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公布名单并公示7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社局及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聘用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递补时限有效期为公示聘用结果后两个月内。
(三)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特别注意的是,请接近进入资格复审名次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况,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后果自负。
(五)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公告的工作日咨询时间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教育局 0311-88597679,人社局0311-88587957 ;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