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通知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增加就业机会,大力加强就业见习工作,形成有利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30人。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人员30人。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2、2018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及合作意识。
4、未享受过政府各类就业扶持政策,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工合同、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5、能基本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6、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应于本次招聘报名起始时间之前取得)。
三、见习待遇及时间
见习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见习期间按月发放不低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工作地点
路北区直各机关单位。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9年7月18 日至2019年7月25 日,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本人持以下材料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印于同一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和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均印于同一A4纸上);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编号;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交后不退。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00。(周六、日除外)
报名地点: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路北区学院路36号),四层东大厅。
六、录取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路北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程序。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未按要求提交政审相关材料或政审未予通过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继续履行体检和政审程序。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7214619、7215347。
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