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开发区政府雇员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廊坊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现招聘政府雇员2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的顺序确定。
三、人员待遇
廊坊开发区政府雇员属合同用人性质,签订雇用合同,参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雇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薪酬待遇由廊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本人协商确定,不享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名要求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照片4张到廊坊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报名(开发区友谊路会展中心328室)。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7月20日,联系电话:0316-6072332,联系人:魏鹏、张佳文。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