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保定市第十七中学和河北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原保师附小)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第十七中学招聘初中教师16名;保定师范附属学校64名(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24名)。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应聘本次所有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按照平行或下行的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则不能应聘初中教师。若出现毕业证所标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情况时,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计算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至7月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普育路1号)体育馆一楼。
乘车线路:①市内乘51路终点站复兴苑小区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57路韩村站下车北行约200米;②保定客运中心乘22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或乘37路至交警支队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③火车站西站乘9路至西苑小区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或乘22、18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
(三)报名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www.bdrc.com.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及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和复印件及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者,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交招聘单位;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白底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3年7月13日9:00至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上午9:00 - 11:00,共120分钟。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且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并通过机读的形式阅卷登统。
4、请考生于2013年7月18日左右登录保定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微型课加现场答辩)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7月22日9:00-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每人面试时间12分钟,原则上试讲10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1道题),两者之间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现场答辩为与教师、教育相关的内容并按评委提问作答。同一专业、同一半天,试讲(答辩)同一内容(面试前考生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所有专业的考生均不得将乐器及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
4、面试满分100分,其中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打分采取体操式方法,且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
五、体检、考核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二)2013年7月28日左右在保定人才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无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由用人单位会同市教育局,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于8月2日左右开始,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其报到,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0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考核通过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备案报批,并办理入编、增资、调配等手续。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之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同时敬请各位考生牢记各个时间节点,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贻误等完全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 5037344
保定市教育局:0312-588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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