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经贸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选拔更多更好的优秀人才充实教师、管理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的辅导员及管理岗位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2年我校荣获教育部“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学校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位于城市生态区滨水景观带的核心。学校总面积320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誉为“花园式”校园。学校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办学,北校区为校本部所在地。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和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有55个本科专业、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税务硕士(MT)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有7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优秀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32000多名,继续教育学员13000余名。有教职工2100余人,专任教师1100多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700多人,博士和在读博士300多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并取得了多方面的教学成果。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弹性学制、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全面实施分层培养模式和模块化课程体系,努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我校毕业生以基础深厚、工作踏实、作风严谨、创新创业能力强而深受社会欢迎,近几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目前,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余项,还有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0余项,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26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有外籍教师担任教学工作,每年都有教师出国访问、进修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学校国外合作办学进展顺利,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和加纳大学共同创办了三所“孔子学院”。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2013年河北经贸大学拟公开招聘实行人事代理辅导员及管理岗位人员2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13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年龄计算时间为1982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提交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以通过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页、中国高校招聘网;高校招聘在线,下载《河北经贸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提交以下资料:
(1)一份《河北经贸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需加盖就读院校或单位公章),一份《河北经贸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jmrsczp@126.com);
(2)各类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2013年毕业证明,获奖证书,英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考试证书);
(3)就读学院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二)时间安排: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15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第一办公楼312,电话:0311-87655645 联系人:张老师
以上证明及复印件均不退还。
(3)资格审查:
成立人事处、学生处、组织部、纪委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及资料证书原件的审核验证等工作,确认申报资格。
四、考核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可进入考核环节,包括综合测评50分,竞聘演讲50分,两项分数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考核满分100分。
(一)综合测评
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任职、获奖等情况计算出基础得分,满分50分。
基础分的计算:
1、获得报名资格者即取得30分,其它所有加分总和最高限20分。
2、计分细则:
(1)获一次国家级优秀称号加5分。
(2)获一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一次省级三好学生加3分, 一次省级优秀党员加3分,一次省级优秀团干部加2.5分。
(3)获一次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加1.5分,一次校级优秀研究生加1分,一次校级优秀党员加1分。
(4)以上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均要求是读研期间获得,如果在同一年度内同时获得不同级别同一先进称号,按较高级别计分。荣誉、称号获得时间均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
(二)竞聘演讲
根据应聘者的演讲情况,由评委评出分数,满分50分。
我校将在2013年1月16日、17日组织竞聘演讲活动。演讲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所获奖项及特长、对辅导员工作的认识和担任此项工作的主要设想。个人情况要属实,演讲内容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导师姓名和家长姓名。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河北经贸大学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辅导员及管理人员根据应聘者最后综合得分情况,按照指标分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经学校审核汇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在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按照河北经贸大学人事代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655645(人事处)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050061
河北经贸大学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