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方式。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4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见《唐山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
1、唐山市户籍(或生源地)符合所要求的岗位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高等院校2012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服务于我市的2012年及以前服务期满的且目前仍在岗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1994年7月12日前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7月12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2日8:30至7月17日17:00。
缴费时间:2012年7月12日8:30至7月1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及《网上报名须知》,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履行《个人诚信承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直接选择所报岗位点击进入,凭姓名和真实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4、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加试岗位6: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包含要求学历底线为研究生或要求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2012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唐山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信息查询
应考人员可通过唐山市人才网站(http://www.tsrcw.com)查询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
(四)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到唐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市政府院内2号楼113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考试、考核及聘用
1、笔试。2012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证件审核。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3:1(需加试的岗位按照6: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于2012年8月19日8:30-17:00,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等证件材料(以上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西山道65号)三楼报告厅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加试或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3、加试。报考“加试”岗位的考生,证件审核通过的参加加试,加试内容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制定。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进行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的比例,依据考生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确定后,加试成绩不再进入考试总成绩,加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岗位进入加试人数与招聘人数如果等于或不足3:1,则不再组织加试,证件审核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12年9月8日-9日,面试的具体入闱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9月6日8:30-17:00,进入面试的考生到唐山人才交流中心(西山道65号)三楼报告厅领取《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体检。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7、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须注意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特别是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加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03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