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蔚县公安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蔚县公安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县辖区内户籍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未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适龄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
三、招聘数量及专业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其中:男性56名、女性4名。专业类人员6名,其中:中文类专业1名;新闻类专业1名;计算机类专业2名;财经类专业2名,均为男性;其他类人员54名,专业不限。
详见《蔚县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专业类人员年龄限制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其他类人员年龄限制在26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服务期满的村官报考专业类年龄限制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报考其他类年龄限制在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报考专业类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含1:2),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等,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违法或违反党政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
4、在2006年—2012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具有法律规定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蔚县电视台、蔚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kyx.gov.cn/上发布。
(二)、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蔚县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蔚县烟叶公司西侧)
报名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时应提供本人户籍本或户籍证明(应注明因高考录取升学迁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持本人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公章),并交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张,照片背面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报名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报名条件者,填写《蔚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量化计算;笔试时间、考点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考点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通知领取准考证)。
面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限额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和公安局、人社局张贴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百分制量化计分,评委当场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得出平均分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政审
以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或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
政审。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政审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蔚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
七、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含试用期12个月),聘用期满,因工作需要 ,经考核合格,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续签聘用合同,在试用期或日后工作中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咨询电话:
0313-7212198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3-8687012 蔚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
0313-7010940 蔚县监察局
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蔚县公安局
蔚县监察局
二O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 公安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