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24日召开的全省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获悉,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对机构改革工作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缜密实施。通过改革,在创新体制机制、科学设置机构、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提前2个月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
到2018年底,省级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2019年1月底,市县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提前2个月完成全省机构改革任务。
减少各类副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16个
改革后,省级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其中党委机构17个、政府机构43个,减少各类副厅级以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16个。市县党政机构设置均在中央规定限额内,市级共减少各类副处级以上机构34个,县级共减少各类副科级以上机构1120个。
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
省市县统一设置党委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党委机关职能配置
强化各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机关归口协调、统筹工作职能,组织部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和公务员工作;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综治、维稳有关职责交由党委政法委承担。各级都设置了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列党委工作机关,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改革后,实现了党的领导全面覆盖、全面落实。
政府职责体系更加完备
整合优化多部门职责,组建应急管理部门,构建起综合性常备应急工作队伍。
实现国土空间统一规划,整合规划、国土、发改等部门规划管理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门。
构建工作协同机制,将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有关职责划入审计部门。
优化市场环境和秩序,将发改、工商、商务等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等职责整合,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行使。
加强和优化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将科技、人社部门的有关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门。
加强和优化政府“三农”工作职责,将农业、财政、国土、水利有关农业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门。
加强和优化政府法治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司法行政和法制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行政部门。
加强和优化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等方面职责配置,组建综合管理机构。
改革后,形成大农业、大文化、大交通、大监管等政府管理格局。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党委机关职能配置。
严格落实党政机构限额
中央对我省党政机构限额作出明确规定:省级党政机构不超过60个,省会城市不超过55个、区域中心城市不超过50个、中等城市不超过47个,省直管县(市)、县级市和大县不超过37个、中县和市辖区不超过35个、小县不超过33个。改革后,我省各级机构设置均严格按照规定在限额内安排。
切实解决机构重叠交叉问题
统筹党政机构设置,切实解决机构重叠交叉问题。除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委员会外,统一将其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政府相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
将分散在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网络和信息化管理职责进行整合,统一设置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党委工作机关。
统一组建党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教育部门合署办公;统一将侨务管理职责以及宗教管理职责划入党委统战部门;统一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党委办公厅(室),一些市县还探索将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室、督查室等党委、政府工作重合度较高的机构进行合并设置。
切实解决上下衔接不顺畅问题
理顺省市县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上下衔接不顺畅问题。针对行政审批工作上下不贯通、工作难协调、数据难共享、平台难联通的问题,省级组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立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市县行政审批局全部加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2018年,共有678项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五十证合一”。
针对市级建设相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与省级衔接不畅等问题,将建设、房管、环卫、园林等职责整合,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统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名称和设置形式。
改革后,省市县相关部门已逐步形成上下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
切实解决权责脱节问题
合理划分事权,切实解决权责脱节问题。统一扶贫工作机构设置,脱贫攻坚任务重的8个设区市和62个贫困县(含已摘帽出列的县)全部单独设置扶贫开发机构,其他县(市、区)全部在农业农村或民政部门加挂扶贫工作机构牌子。
加强市县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统一将信访部门列为党委工作机关。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执法力量,除中央明确规定实施垂管的机构外,其他领域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切实解决直属事业机构问题
规范机构设置,切实解决直属事业机构问题。改革前省市县都存在一定数量的直属事业机构。通过改革,以并入行政机关或单独设置计入机构限额等方式,将历史遗留的省级7个、市级34个、县级255个党委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全部消化。
切实精简机构人员
加大整合力度,切实精简机构人员。在上轮省级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基础上实行再精简、再优化,对整合组建部门的综合处室和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分别按照30%、20%的幅度精简编制,实现了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目标。
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
组建省委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加强省委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创造条件。
积极研究探索加大雄安新区及三县机构改革力度,推进党政机构优化协同设置,减少行政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优化配置省级部门涉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行政资源,着力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满足重点领域急需
为更好发挥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对经济结构优化的促进作用,石家庄市单独设置数据资源管理局,张家口市在工业和信息化局挂数字经济局牌子,秦皇岛市在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大数据管理办公室牌子。
突出各地区域优势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地处生态涵养区的承德、张家口和太行山沿线的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市单独设置林业管理部门。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实现对海洋资源的统一有效管控,秦皇岛、唐山等市整合海洋管理职责,单独设置海洋管理部门。沧州市为加强大运河文化传承建设,单独设置大运河文化发展带建设办公室。
同步部署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明确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的原则和方向,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
协调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统筹谋划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减少执法层级,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把机构改革同审批服务便民化结合起来,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结合起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