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河北吴桥县13人发现丢了公务员身份已8年
http://www.hebeigwy.org 2016-05-30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河北13人称突丢失公务员身份8年 官方称已通知
近日,河北沧州吴桥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张洪山向澎湃新闻反映,该局预算股、基建股、文化行政社会保障财务管理股等13名通过各级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培训、考试的国家公务员,变成了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的“混岗”人员,一部分人还在职能科室担任领导岗位。
5月27日下午,吴桥县人社局副局长王桂森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确认上述情况属实。王桂森称,县里确实存在这种情况,目前吴桥县属于这种情况的有20余人。因为在2007年沧州市组织公务员二次登记时部分单位超编,所以没有给这部分人进行登记,现在就不是公务员了。
他表示,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只有提拔调任或通过公开考试后,这部分人才能再次成为公务员。
张洪山称,他们在2007年公务员身份被变更后,直至2015年开始施行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前,一直未被告知,“我们这些公务员从2007年开始就被剥夺了公务员身份,真相隐瞒了8年。”不过,张洪山也提及,他们13人中有部分人员在2014年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已经被改为了事业单位考核表。
但是,吴桥县委书记刘振华、县人社局局长靳兰星并不认同张洪山等人的说法。5月28日晚,刘振华、靳兰星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强调称,在2007年张洪山等人公务员身份变更后,已经通知了他们。
公务员制度改革,张洪山等26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现年49岁的张洪山毕业于沧州财贸学校,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供职于吴桥县财政局,这次被列为“混岗”人员的其他12个人,也都在该局工作20余年之久。
张洪山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吴桥县财政局现有工作人员50余人,其中包括13名国家正式公务员、13名“混岗”人员,其余的则是执行行政工资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事业工资的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工勤人员。
上世纪90年代,张洪山等人经历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
1993年和1994年,国务院、河北省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及目前国家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陆续落实相关政策。河北沧州的吴桥县也不例外。
1996年9月,吴桥县人民政府颁布和制定了《吴桥县政府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吴桥县政府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实施办法》。
上述过渡实施办法规定,按《吴桥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的规定》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经资格审查后,可作为过渡对象。
“1994年、1995年,我们这些人先后两次参加了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公务员制度培训和考试。经过资格审查后,都被列为过渡为公务员的对象。”张洪山说。
吴桥县劳动人事局吴劳人字(1996)15号文件显示,根据沧州市人事局沧人字(1996)57号批复,批准将吴桥县财政局张洪山等26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自此,吴桥县财政局张洪山等人正式成为国家公务员,并得到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制作、吴桥县劳动人事局颁发的国家公务员证。其中,证件签发时间显示为1998年6月6日。
施行职务职级并行,公务员发现“丢了”身份已8年
2015年1月1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见》的通知。
上述通知指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提高公务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
2015年10月份,吴桥县开始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
张洪山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实施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后,吴桥县人社局公布了享受该政策的公务员名单,他以及另外12名同事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该名单中。
张洪山说,在咨询县人社局后被告知,他们这些公务员没有在2007年公务员二次登记时进行登记,已不在公务员范围内。
“这些年都是按照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和待遇执行的,现在反倒不是了,这也意味着我们这些公务员从2007年开始就被剥夺了公务员身份,真相隐瞒了8年。”张洪山说。
公务员身份突然“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享受待遇,让吴桥县财政局有着20余年工龄的张洪山等13人困惑。
5月27日下午,吴桥县人社局副局长王桂森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县里确实存在这种(国家公务员被“调整”为 “混岗”人员)情况,目前吴桥县这种情况的有20余人。2006年国家公务员法正式颁布以后,2007河北省开始进行全省公务员重新登记。当时是先以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进行登记,如果单位有空编,符合标准的人再进行考录。因为2007年县财政局超编太厉害,所以就没有给他们登记。
不过,吴桥县委书记刘振华、县人社局局长靳兰星并不认同张洪山等人声称当年没有被告知更改公务员身份的说法。刘振华、靳兰星5月28日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称,在2007年张洪山等人公务员身份变更后,已经通知了他们,并且2007年后张洪山等人所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均为事业单位考核表。
张洪山则表示,对于2007年吴桥县公务员进行重新登记他们并不知情,而每年年终填写的都是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却从没通知过他们已经不是公务员。
“2015年随着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年底县里给我们发的考核表就变成了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我们当时就傻了,所有人决定不再添写考核表。”张洪山说。不过,他也提及,他们13人中有部分人员在2014年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已经被改为了事业单位考核表。
张洪山称,他们在2015年获知身份变更之后曾多次向本单位领导反映,回复意见为“协商阶段,没有结果”。他们还先后向吴桥县人社局、吴桥县信访局、沧州市公务员局、河北省公务员局反映情况,但目前均未得到回复。
5月28日,吴桥县信访局接待室副主任陈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接到张洪山等人的信访信以后,他们按照信访程序转给县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由县人社局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该意见书同时也送达张洪山等人。
上述意见书称,对于张洪山、侯吉恒等人反映事件,经调查,这13人均在《沧州市人事局关于吴桥县张凤桐等同志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批复》(沧人字[2000]33号)、《沧州市人事局关于吴桥县卢致勇等同志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批复》(沧人字[1996]57号)文件中批复为公务员。
此外,该意见书还提到,在请示沧州市公务员局后得出结论,虽然有沧州市人事局过渡为公务员的批复文件,但由于编制、工人身份等种种原因2007年底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今后成为公务员身份有两种途径:一是考录公务员,二是调任(提拔)。
5月28日,刘振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造成县财政局公务员身份出现问题是由于当时政策的原因,情况也比较复杂。吴桥县部分单位也存在这种情况,现在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肯定会给这部分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近日,河北沧州吴桥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张洪山向澎湃新闻反映,该局预算股、基建股、文化行政社会保障财务管理股等13名通过各级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培训、考试的国家公务员,变成了既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的“混岗”人员,一部分人还在职能科室担任领导岗位。
5月27日下午,吴桥县人社局副局长王桂森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确认上述情况属实。王桂森称,县里确实存在这种情况,目前吴桥县属于这种情况的有20余人。因为在2007年沧州市组织公务员二次登记时部分单位超编,所以没有给这部分人进行登记,现在就不是公务员了。
他表示,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只有提拔调任或通过公开考试后,这部分人才能再次成为公务员。
张洪山称,他们在2007年公务员身份被变更后,直至2015年开始施行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前,一直未被告知,“我们这些公务员从2007年开始就被剥夺了公务员身份,真相隐瞒了8年。”不过,张洪山也提及,他们13人中有部分人员在2014年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已经被改为了事业单位考核表。
但是,吴桥县委书记刘振华、县人社局局长靳兰星并不认同张洪山等人的说法。5月28日晚,刘振华、靳兰星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强调称,在2007年张洪山等人公务员身份变更后,已经通知了他们。
公务员制度改革,张洪山等26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现年49岁的张洪山毕业于沧州财贸学校,自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供职于吴桥县财政局,这次被列为“混岗”人员的其他12个人,也都在该局工作20余年之久。
张洪山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吴桥县财政局现有工作人员50余人,其中包括13名国家正式公务员、13名“混岗”人员,其余的则是执行行政工资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事业工资的事业编制人员以及工勤人员。
上世纪90年代,张洪山等人经历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
1993年和1994年,国务院、河北省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及目前国家行政机关机构编制的实际情况,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单位中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随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陆续落实相关政策。河北沧州的吴桥县也不例外。
1996年9月,吴桥县人民政府颁布和制定了《吴桥县政府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吴桥县政府机关现有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实施办法》。
上述过渡实施办法规定,按《吴桥县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的规定》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的部门和单位的现有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经资格审查后,可作为过渡对象。
“1994年、1995年,我们这些人先后两次参加了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公务员制度培训和考试。经过资格审查后,都被列为过渡为公务员的对象。”张洪山说。
吴桥县劳动人事局吴劳人字(1996)15号文件显示,根据沧州市人事局沧人字(1996)57号批复,批准将吴桥县财政局张洪山等26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
自此,吴桥县财政局张洪山等人正式成为国家公务员,并得到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制作、吴桥县劳动人事局颁发的国家公务员证。其中,证件签发时间显示为1998年6月6日。
施行职务职级并行,公务员发现“丢了”身份已8年
2015年1月1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意见》的通知。
上述通知指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制度,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目前,提高公务员待遇主要靠晋升职务,级别的激励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更为突出。
2015年10月份,吴桥县开始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
张洪山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实施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后,吴桥县人社局公布了享受该政策的公务员名单,他以及另外12名同事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该名单中。
张洪山说,在咨询县人社局后被告知,他们这些公务员没有在2007年公务员二次登记时进行登记,已不在公务员范围内。
“这些年都是按照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和待遇执行的,现在反倒不是了,这也意味着我们这些公务员从2007年开始就被剥夺了公务员身份,真相隐瞒了8年。”张洪山说。
公务员身份突然“丢失”以及不能正常享受待遇,让吴桥县财政局有着20余年工龄的张洪山等13人困惑。
5月27日下午,吴桥县人社局副局长王桂森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县里确实存在这种(国家公务员被“调整”为 “混岗”人员)情况,目前吴桥县这种情况的有20余人。2006年国家公务员法正式颁布以后,2007河北省开始进行全省公务员重新登记。当时是先以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进行登记,如果单位有空编,符合标准的人再进行考录。因为2007年县财政局超编太厉害,所以就没有给他们登记。
不过,吴桥县委书记刘振华、县人社局局长靳兰星并不认同张洪山等人声称当年没有被告知更改公务员身份的说法。刘振华、靳兰星5月28日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称,在2007年张洪山等人公务员身份变更后,已经通知了他们,并且2007年后张洪山等人所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均为事业单位考核表。
张洪山则表示,对于2007年吴桥县公务员进行重新登记他们并不知情,而每年年终填写的都是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却从没通知过他们已经不是公务员。
“2015年随着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年底县里给我们发的考核表就变成了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表,我们当时就傻了,所有人决定不再添写考核表。”张洪山说。不过,他也提及,他们13人中有部分人员在2014年填写的年度考核表已经被改为了事业单位考核表。
张洪山称,他们在2015年获知身份变更之后曾多次向本单位领导反映,回复意见为“协商阶段,没有结果”。他们还先后向吴桥县人社局、吴桥县信访局、沧州市公务员局、河北省公务员局反映情况,但目前均未得到回复。
5月28日,吴桥县信访局接待室副主任陈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接到张洪山等人的信访信以后,他们按照信访程序转给县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由县人社局出具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该意见书同时也送达张洪山等人。
上述意见书称,对于张洪山、侯吉恒等人反映事件,经调查,这13人均在《沧州市人事局关于吴桥县张凤桐等同志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批复》(沧人字[2000]33号)、《沧州市人事局关于吴桥县卢致勇等同志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批复》(沧人字[1996]57号)文件中批复为公务员。
此外,该意见书还提到,在请示沧州市公务员局后得出结论,虽然有沧州市人事局过渡为公务员的批复文件,但由于编制、工人身份等种种原因2007年底没有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今后成为公务员身份有两种途径:一是考录公务员,二是调任(提拔)。
5月28日,刘振华告诉澎湃新闻记者,造成县财政局公务员身份出现问题是由于当时政策的原因,情况也比较复杂。吴桥县部分单位也存在这种情况,现在正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肯定会给这部分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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