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公告
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政策出台
http://www.hebeigwy.org 2012-11-27 来源:河北人才网
为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改革,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日前,我省出台《河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凡是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都可申请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全省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政策。自主就业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与部队发放的退役金之和,应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在2年义务兵发放标准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3年(含)起,每多服役1年按义务兵1年发放标准的20%增发。
《办法》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由省、市、县(市、区)共同负担。符合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到户口所在地安置部门报到后三十日内,由本人向安置部门提出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审批表。经逐级上报审批后,退役士兵凭退伍证、安置部门填发的领款凭证、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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