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理上来讲,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值得欢迎的。在吃“国家饭”几已成为潮流的当下,尽管事业单位这个饭碗从“含金量”上来看,是无法与公务员这个“金饭碗”相比的,但是,工作压力小、旱涝保收的职业特点,还是对普罗大众有着相当强的诱惑,因此,每年想打破脑袋挤到事业单位大门里去的人,并不见得比想端公务员饭碗的人少多少。
此种情况之下,规范好事业单位的用人,使其在阳光下运行,无疑是及时且必要的。不过,有的时候,道理上的“受欢迎”,并不意味着现实生活中也一定受欢迎。至少,此次有着良好初衷的事业单位应当公开招聘的规定,就没能收获大众的掌声。
相反,在网络上,却有不少人对其冷嘲热讽,十分不看好这则条例的前景。公开的愿景竟然换来了一堆口水,对此,人们难免就要问一个为什么?某种意义上而言,与其说公众是对条例所规定的公开不满,还不如说公众是对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的不满。这些年来,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风声,年年在放,月月在喊,但是,多少年过去了,该怎么样还怎么样,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动静。另外,虽然公开招聘的规定是首次在法律法规中征求意见,但其在现实生活却并非是稀罕事儿。
基本上,这些年来,在大部分地方,事业单位早已如公务员一般,逢进必考。而且,招考的形式基本都是向公务员考试靠拢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全程监督。与公务员考试的唯一区别仅在于,事业单位招考大多是由用人单位主导的,用人单位有着更大的自主权。从这一点来看,此番征求意见稿的意义,其实并不在于对未来有着怎样的指导性、规范性,仅仅只是用法规的形式,将已经在做的事情确定下来而已。如此,公众焉能惊喜?更何况,近几年中,事业单位在进人问题上频频曝出丑闻,“萝卜招聘”、家族繁衍之类的事情层出不穷。此种情况之下,公众凭什么相信一纸规定就真的能起到效果呢?凭什么要对其以掌声待之呢?对这个公开招聘的规定,有人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一筐烂苹果的边上,放上再多的新鲜苹果,都改变不了其是烂苹果的事实。老实说,这个比喻确实不怎么中听,甚至还有些刺耳,但其中蕴含的道理,却值得深思。说到底,类似公开招聘这样的规定,充其量只能算是对事业单位枝桠的修整,而本该早已动动手术、除除虫的枝干,依然无人理会。如此这般,即便枝桠修剪得再漂亮,最终还得腐掉烂掉。
所以,在事业单位这个问题上,出台几个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修补,其实是没多大意义的。现在,最需要的是将喊叫了多年的改革话语,落到实处。一旦事业单位126万个单位、4000万员工的庞大体系,能够得到有效梳理,能够打破编制的圈定,能够普通起来,使流动与进出成为常态,那么,即便没有法律法规介入,它自己也会在公开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