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聘任制正成为一股潮流。
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是建设一支高效精干、勤政为民的国家行政队伍。无论是以“选调生”方式拓展行政人才来源渠道,以此培养优秀行政人才队伍;还是实行“政府雇员制”,将契约形式引入政府机构借以提高行政效率;种种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改革创新,都是在公众热切盼望中闪亮登场,又随着时间的推移,日趋平淡并习以为常。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机关的“官本位”色彩,解决体制上的罔顾下情、唯上是从。
当领导权威大于法治权威,身份取向高于成就取向时,公务员录用起点上的种种创新,在官场积弊深潭中泛起的阵阵涟漪就会渐渐消弭散尽。切实的为民改革一旦被公众聚焦,如果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就会失信于民。同样各地密集试行的公务员聘任制,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官本位”这个本源同宗的问题所在,同样会陷入走过场的窠臼中。
“官本位”是指一个国家的社会价值观是以“官”来定位,官大的社会价值就高,官小的身价自然小,与官不相干的职业比照“官”来定位各自的价值。“地方书协主席字画被以千万收藏,下台后贬值百万”的现象就是这种现实栩栩如生的真实写照。全国各地人头攒动争先恐后公务员报考大军中,又有多少人是怀揣着求稳的“梦”,坐等论资排辈的“官”,幻想在现实庸俗的衡量体系中,将自己的所谓社会价值最大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一个国家的活力和创造力。
在最早实行试点聘任公务员的深圳,签订合同满十年者可按国家规定改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据报道说在体制上的进步就是一旦因为贪腐等问题被辞退,基本上没有复出的可能。这隐含着深层的自相矛盾,是不是十年后转为“终身制”的公务员就可以“再度出山”。那么这种聘任制仅仅是解决了“十年”时间变数问题。事实上真正解决贪腐官员的“再度出山”,不能仅仅依赖录用时的体制设置,而应该依靠解决“官本位”问题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现实弊端。
“官本位”回归到“民本位”的现实路径在哪?首先要真正建立有利于推动社会发展的双向行政负责制。即权力要为权力的来源负责,权力的来源也要为权力负责。在权力获取的天平上,如果只有感恩没有责任,失去平衡的公权就会出现问题,而在行政体系内部,没有责任附带的干部选人用人机制,只能助长提拔官员泛滥,业绩增长荒芜,或者做秀不做事,一届政绩几届包袱。
其次要弱化“学而优则仕”的现实理念。固有的历史文化传统,让我们缺乏对多元社会追求的建构。当一个社会对权力的尊崇大于对文化的偏爱,执迷于左右他人的公权而放弃思想节操上的洁身自好,大众思考就会迷失,社会灵魂就会触礁,现实功利会让一个民族航行在激流险滩上。
就如同我们不主张单纯通过早教,孩子就能赢在人生的起跑线上一样,行政制度改革中的公务员聘任制同样是一场马拉松比赛,任重道远,解决当中的“官本位”问题,倡导科学求实尊重事物发展规律的领导思维,需要官员们深躬自省自我限权,更需要增强对权力的监督设计与科学管理,从而真正实现“阳光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