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统筹路 下好一盘棋
喀什,中国西部边陲的一个城市,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驿站。长期以来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2010年5月,中央批准在喀什设立经济开发区,实行特殊经济政策。如今,这座千年古城打破了沉寂,吸引着众多投资者蜂拥而至,带来无限商机和活力,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
喀什的发展变化,可以说是近年来我国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的一个缩影。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有所缓解。但发展不平衡问题还很突出,广大群众仍然十分关注。努力破解这一难题,走好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这盘棋,是让全国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人民都过上富裕幸福生活的迫切需要。
青藏铁路,东起青海西宁,西至西藏拉萨,全长1956公里,是目前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之一。
◇ 弥平发展“鸿沟”非一日之功
2011年开春,我们看到这样一组令人鼓舞的数据。过去的一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9%,增速超过城镇居民;黑龙江、内蒙古和陕西三省区经济总量超万亿元,在全国“万亿俱乐部”中,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拥有全部17席中的9席。这些变化,反映了近年来我国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的成效。
新世纪以来,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随着一个个重大战略的付诸实施,区域发展千帆竞发、你追我赶的态势正在形成。中央连续8年下发涉农“一号文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强,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迈出新步伐。
政策传真
新世纪以来8个涉农“中央一号文件”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让人担忧。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流光溢彩的都市与偏僻落后的乡村同在,东部沿海的率先发展与西部一些地区的相对滞后并存。从城乡差距看,2010年我国城乡收入之比仍高达3.23∶1;从区域差距看,2010年我国西部地区经济总量仅占全国的19.31%,西部省区市中人均GDP最低与东部省区市中最高相差10倍多。为什么连出“重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
发展存量差距大。我国发展不平衡问题由来已久,发展差距的基数很大,并非短时间能够“消化”。虽然近年来部分中西部地区发展速度超过东部,农民收入增长也很快,但增长的绝对量仍然赶不上东部地区和城市,发展绝对差距仍然在拉大。
客观条件制约多。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状况、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迥异,决定了不同地区发展存在“先天性”差异。另外,中西部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也需要长期的努力。
体制政策不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出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发展差距。特别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资源定价体制、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等,虽然在不断改革,但至今没有完全打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口、资本、技术、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成为制约中西部与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解决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国际经验表明,发展不平衡问题是一个广泛存在的现象,如果处理不好,任其延续,会阻碍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甚至会成为社会动荡的诱发因素。必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速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避免使今天的“洼地”变成明天的“陷阱”。
权威声音
我国区域协调发展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杜鹰(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虽然我国区域发展还面临不少挑战,但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及中部崛起等战略的实施,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有所改善,奠定了区域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十二五”期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将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 推动一体化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30多年前,改革的巨轮首先从农村破冰,奏响了新时期的时代强音。但直到今天,城乡之间仍然好似隔着一道“藩篱”,二元格局依然存在。只有推倒这道“藩篱”,改变这种格局,让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才能建成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有条件以更大的力度,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动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共进的良好局面。
规划“一张图”。发展要协调,规划须先行。长期以来,不少地方的发展规划主要是针对城市,而忽略了农村规划,或者城市一张图、农村一张图,人为割裂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就要在城乡大视野中进行谋划,通盘考虑、合理布局。应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规划,科学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统筹城乡用地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住宅、农业与生态用地。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使城乡发展能够互相衔接、互相促进。
建设“双驱动”。当前,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城镇化率持续提高,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有几亿人生活在农村。必须坚持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既推进城镇建设,也把农村建设好。一方面,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发挥好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让农民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园。
政策更惠农。“好风凭借力,惠农正当时。”要坚决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给农民送出更多“大礼包”。中央明确提出,2011年财政支农的总量、增量、增幅、比重均有提高。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将达到9884.5亿元,比2010年增加1304.8亿元。对农民的生产补贴继续增加,粮食最低收购价要大幅提升。乘着强农惠农政策的东风,农业、农村将进一步插上腾飞的翅膀。
改革要联动。发展活力源自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应深化农地经营、集体林权、农村金融、农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挖掘农业自身潜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同时, 建立健全促进城乡互通、开放、融合的体制机制,在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人居环境等方面推进现有制度的城乡接轨、城乡融合。
深度解读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六项任务”
1.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2.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3.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4.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
5.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
6.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 多措促协调 奏响区域发展“大合唱”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沿着6000多公里的浩浩长江一路走来, 从“中华水塔”三江源到黄浦江畔的上海外滩,从一望无际的茫茫草原到高楼林立的国际都市,自西向东目之所及深深触动着人们的心灵。虽然同饮一江水,同在一个中国,但不同地区发展的差距、生活的迥异,令人慨叹。
当前,区域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据统计,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一半以上的经济总量,而西部地区经济总量不足全国的1/4。促进不同地区协调发展,应立足长远、合理规划,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落实总体战略,用好“指挥棒”。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总体战略,促进东中西各区域良性发展。把西部大开发放在优先位置,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支持,增强西部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健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形成“多声部”。2010年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把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各类主体功能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是主体功能不同,开发方式不同,保护内容不同,发展首要任务不同,国家支持重点不同。各地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挥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生态则生态,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
加强区域合作,弹好“协奏曲”。组团有优势,抱团好发展。多年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增长极显示了“1+1>2”的奇妙效应。目前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成渝经济区……一批新的区域增长极正在加快形成。必须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形成多种多样的跨行政区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合作,取长补短、优势共享,努力推动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
深度解读
我国主体功能区的分类
1.优化开发区域: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
2.重点开发区域: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藏中南地区、关中—天水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天山北坡地区。
3.限制开发区域:①农产品主产区:东北平原等7个农产品主产区以及7区中以水稻、小麦等农产品生产为主的23个产业带。②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等25个地区,总面积约38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40.2%。
4.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三江源、青海湖在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共1443处,总面积约12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12.5%。今后新设立的上述区域自动进入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此外,应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帮扶力度。一方面,继续做好新一轮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以及第一轮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工作,建立稳定的帮扶关系和援助资金持续增长机制。另一方面,继续实施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财政性投资力度,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2011年,颁布实施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启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着力改善群众的生活生产条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政策传真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六项重点工作
2010年7月5日至6日召开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六项重点工作。
1.坚持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发展保障能力。
2.坚持协调发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
3.坚持为民谋利,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4.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5.坚持和谐发展,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坚持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 改革除壁垒 生产要素流动更合理
“河曲美在水、富在煤,水煤合成电,河曲就会变。”这是山西省河曲县人反复念叨的一句话。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后,山东鲁能集团带着雄厚资本和技术来到河曲,兴建了一座大型的现代化电厂。水煤终于合成了电,河曲人从中尝到了甜头。河曲的资源优势与山东鲁能的资本技术优势的成功联姻,反映了不同地区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
劳动力、土地、资源、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以要素禀赋而论,城市与农村、东部与中西部各有长短。长期以来,城乡二元体制、价格形成机制等制度壁垒,导致了生产要素的不合理流动,制约了城乡、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因而,扭转发展不平衡局面,必须坚决破除各种体制障碍和政策壁垒,深化资源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 真正体现要素所有者权益,有效平衡要素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利益分配。同时,积极引导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更多地向农村和中西部流动,增强欠发达地区内在发展动力。
打破身份束缚, 让劳动力流动无羁绊。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开始大规模流动,但受户籍制度束缚,农民进了城但定不了居,过着“两栖”生活。目前,国家正在研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一些地方也在进行积极探索。如重庆从2010年8月开始,全面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今后10年内,将有1000万农民转户进城成为“新市民”。应立足实际,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特别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因地制宜放宽进城落户条件。同时,也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各方面人才到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工作。
完善补偿政策,让土地收益惠于农。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必须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征地标准,确保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用之于农。完善、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流转,按照“初次分配基于产权,二次分配政府参与”的原则,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致富、农民增收。
改革税费制度,让资源收益“留下来”。在我国很多资源富集地区,往往是“守着金山、兜里没钱”。原因就在于资源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资源补偿费过低,大部分资源收益外流。必须理顺资源品价格关系,提高资源税税负、扩大税目,合理补偿环境损害成本。2010年6月起,在新疆率先进行了油气资源税改革,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收益大幅增加,12月起这一改革又扩大到西部12个省区市,今后5年还要在全国推广。这将大大增加这些地区的财力,促进这些地区发展。
“生态补偿”
“生态补偿”是指体现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重要环境经济政策,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和建立生态受益方责任制度,增强生态服务功能供给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补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等方面。2010年4月,国家已正式启动《生态补偿条例》起草工作。
加强政策引导,让资金更多流向落后地区。农村和欠发达的地区加快发展,关键要解决“钱从哪里来”。必须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财政“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贷款,确保农村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70%用于当地。同时,要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农村和欠发达的地区。
近年来,我国推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系列举措,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 突出普惠性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医保政策统一、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就业服务城乡平等……在成都,原来只有城市居民才能享受的“待遇”,如今已经惠及农村居民。在很多方面,城市与农村的差别、“城里人”和“乡下人”的界限正在逐步消失。这一切,都源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深入推进。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俗地说,就是不管你生活在东部还是西部,居住在农村还是城市,都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同样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国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等,都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时期,我国将逐步完善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度解读
“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1.公共教育:包括九年义务教育免费等。
2.就业服务:包括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
3.社会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合作医疗等。
4.医疗卫生:包括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
5.人口计生:包括避孕药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
6.住房保障:包括提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
7.公共文化:包括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等。
8.基础设施:包括行政村通公路和客运班车,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等。
9.环境保护:包括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环境监测等。
加大财政投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金保障是关键。应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所占比重,保证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2011年教育、社保方面的投入增长幅度都高于16%,远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的预期目标,这将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力保障。
注重政策倾斜。长期以来,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投向了城市和发达地区,扩大了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如目前小学生人均教育经费最高和最低的省份相差近10倍,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地区之间最多相差4倍以上。“十二五”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必须在总量投入加大的情况下,侧重向农村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1.9亿人
截至2011年5月底,全国已有1.9亿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基础养老金的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5170万人。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8.35亿人
目前已有8.35亿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村饮水工程让农民喝上放心水
“十一五”时期,我国解决2.15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1年要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77%。
健全保障机制。体制机制不完善是制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大障碍。必须通过改革创新,完善有利于保障供给、服务优良、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比如,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解决困难地区由于财力原因导致基本公共服务滞后的问题;比如,建立评价机制,将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指标纳入政府和干部政绩考评体系,以强化各级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责任。
拓宽供给渠道。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但并不一定事事由政府包办。要着眼于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不断拓宽提供公共服务的渠道。
城乡“一体化”,全国“一盘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贯穿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过程的艰巨任务。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我们必将逐步解决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