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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唐山考区体检通知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请体检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于2013年6月15日(周六)上午6:30-7:00到唐山市政府(西山道3号)院内东侧会议中心一楼大厅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体检考生分组见《2013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唐山考区体检人员名单》,请体检考生牢记自己的体检组别。
二、有关事项及要求
1、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400元左右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医院。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空腹。
3、考生按分组统一抽签,签字后交工作人员密封保管。请考生牢记本人抽签序号,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指定医院体检。
4、考生体检期间须严格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严禁大声喧哗,不准穿戴带有明显标记的服装,否则按违纪处理。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向医护人员声明,不做X光检查。
6、如实填写《体检表》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7、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特别提醒
凡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须及时与我办联系。
咨询电话:0315-2823554
唐山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