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沧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证件审核注意事项
按照《河北省2012年为各设区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要求,将对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进行审核,为了使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证件审核,现提示如下几点注意事项:
一、证件审核时间:8月17日—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由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走东门)进行证件审核。(必须要求本人到场)
三、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是:
1、报考特技类的考生提供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运动员退役证)、特殊技能有关证书(职位要求的称号、名次、奖励等)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2、治安和专业类考生提供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等。
3、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要求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对户藉(或生源地)有要求的,本人户籍不符但生源地符合要求的,应由生源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其因高考升学而迁出,同时出具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12年沧州市录用公务员(特警)面试证件审核表》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其中一张贴在正面,其它两张贴在背面左上角。
证件审核需考生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要求考生把证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原件装订好待审核时由审核部门留存,装订顺序由上到下为:审核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含户主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退伍证、退役证、奖励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原件。
附:《2012年沧州市录用公务员(特警)面试证件审核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