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常识判断  >> 法律   
法律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环境污染责任
http://www.hebeigwy.org       2013-09-10      来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即将来临,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2013年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河北公务员考试网(www.hebeigwy.org/)根据历年来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科目的考试特点,特别整理了一系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的备考材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1.概念及构成要件


  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污染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1)须有污染环境的行为。


  (2)须有环境污染的损害事实。


  (3)须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


  (1)整个污染者侵权责任的承担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注:按份责任)


  (2)因第三人过错污染环境的责任的承担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注:不真正连带)


  【例题】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一般应承担( )。


  A.无过错民事责任


  B.有过错民事责任


  C.推定无过错民事责任


  D.推定有过错民事责任


  答案:A


  【例题】


  下列关于因污染环境而致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如果排污符合标准,即使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也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B.如果不能证明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无因果关系,则推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C.如果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


  D.污染环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实行倒置,即由行为人举证


  证明因果关系的不存在


  答案:A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