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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政法干警基础知识(13)
http://www.hebeigwy.org       2012-07-20      来源:河北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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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毛泽东同志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者,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所谓“特别强调党的领导”,的指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谓“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是指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


  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才能得到落实。这种领导,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


  第一节 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


  一、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涵义


  (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我党将有关国家安危的要害部门直接置于自己的领导之下,这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需要,是维护党的、国家、人民利益的需要。


  (一)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第一、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第二、省、地、县三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地方党委的实际的领导


  第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保证作用。


  第四、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公安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社会安宁,必须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


  (二)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的实力 ,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运用。


  (三)公安机关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党的领导才能使其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


  (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党的领导是公安决策正确性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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