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始建于1951年(原张家口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院座落在古城宣化,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三级综合性医院。医院座落在美丽的古城宣化,清远路92号。2022年将于宣化滨河新区开设第二执业点,届时建筑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总床位达到1000张。
医院能够熟练开展冠脉造影、冠脉支架植入术、心脏起搏器植入术,脑血管造影及取栓术、脑室出血软通道微创引流术和髋关节、膝关节置换术。微创技术在张宣地区处于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普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妇科等多种疾病的手术。肿瘤放疗科引进最先进的进口直线加速器,已投入使用。
现诚招有识之士,来院与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大学专科(高中起点,不含五年一贯制、3+2学历、对口)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不含对口)。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2月18日至2004年2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18日之后出生);特殊岗位可放宽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等条件:
四、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https://www.bfefy.com)的方式,报名者按要求填写《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后以附件的形式通过人事科电子邮箱hberfurs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内容写明“姓名-性别-学历-报考岗位”。所需携带材料通过网上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现场复审携带齐全。
联系电话:0313-3042236(张老师、姜老师);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9日8:00时—3月4日17:00时;
五、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操作及面试:
1、资格审查: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及现场复审,现场复审时间及考试安排通过医院官网通知。
2、笔试及技能操作:按专业组织,笔试为百分制。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开考比例设置为岗位报考人数大于拟招聘人数时启动招聘程序,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人数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结束后当日在院公示栏公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日在院公示栏张贴公示。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加权后(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2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毕业生就业协议、202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加权后合格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技能成绩、面试成绩分别40%、2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2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网站和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工资标准与编制内同等条件人员相同,享受医院相关福利待遇。后续符合政策要求可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