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张北县职教中心教师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2021年张北县职教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名额
2021年张北县职教中心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本着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若某岗位出现无人应聘或应聘人员达不到选聘标准时,可择日重新组织选聘。各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北县职教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张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zb.gov.cn/)、“美丽张北”微信公众号查询选聘信息。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含专接本、专升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二本类院校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学科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必须相符,一本类院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以在试用期满前取得(试用期一年)。
7.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的人员,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我县2018年、2019年招聘的特岗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实施步骤
本次选聘通过张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zb.gov.cn/)和“美丽张北”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15日下午17:00(中午12:00—下午2:30不接受电话咨询)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发送至zbzj5222281@163.com邮箱。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电子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未拿到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载并填报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注:往届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应届生在录用前提供。
特别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登录“河北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河北健康码”,面试环节主动出示绿码,按要求下载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出具以下证件和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以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内容、时间、地点
1.考生主要采取试讲(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内容:根据学校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随机抽取章节试讲。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现场公布本组面试成绩,5天内在张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zb.gov.cn/)公示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电话直接通知,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应聘。
4.面试时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级乙等以上)、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执行。
(五)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考察工作主要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的,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正式聘用后需为张北县职教中心服务五年,经学校同意方可报考研究生或调离,否则按违约处理。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因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年龄小者优先)。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3-5222281
监督电话:0313-521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