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张家口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根据《河北省2021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需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证件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4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张家口广播电视大学1号楼(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东大街32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13路公交车广播电视大学站下车。
三、审核的证件和材料
考生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材料及其他证件。
(一)高等院校202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学校证明。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等;其他非普通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证明(学校证明需注明毕业的具体日期)和学生证。
(二)除高等院校2021年普通类应届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外,若报考人员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须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的证件,户口以2021年3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若报考者的特定关系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户籍的,还需提供能证明其特定关系及其户籍的材料:
1.结婚证;2.特定关系人书面保证(见附件1,特定关系人签署属实意见后签字并加按手印);3.特定关系人的户口本;4.特定关系人所在单位、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考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出具相应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
(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五)报考要求本县乡事业编制人员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报考要求中国共产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个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七)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
(八)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九)与报考职位不构成回避关系的本人承诺书(见附件2)。
上述证件材料需考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的弃考声明(见附件3)。
2.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证件审核地点后,须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空旷场所分区域列队,在工作人员指挥下,分批次进入审核室所在大楼,审核全程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外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张家口准备,证件审核期间需要入住宾馆的,请提前向拟入住宾馆告知本人参加四级联考证件审核事宜。
咨询电话:0313-2014392 联系邮箱:zjkgwyz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