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省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含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二、遴选名额
住建局、城管局共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在建筑市场或房屋管理部门有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jkrsj.gov.cn)、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府网(www.zjkgxq.gov.cn)、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党建网(gxqdj.zjkdj.gov.cn)、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jkgxqrsj.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各县区、各市直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费和笔试考务费为100元。
报名时应提供包括《报名表》(附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设在张家口经开区人社局会议室(张家口市纬三路林业大厦四楼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咨询电话:0313-4018582.属个人现场报名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属组织推荐报名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推荐函和报名材料送张家口经开区人社局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
(四)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考察由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根据遴定范围、基本条件、职位具体条件和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参加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人员,拟选人员名单在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政府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党建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试用及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九)待遇
聘用后,所有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对现具有副科以上职级的,聘用后保留原职级待遇。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监督电话:4036110.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