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 [2011]9号)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事业单位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阳原县毛皮产业管理局为县政府管理的相当于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了解和分析国内外毛皮产业的发展趋势,掌握和发布毛皮市场信息;负责规范毛皮企业、商户的生产经营秩序,编制和管理县毛皮经营户档案,为毛皮企业生产经营搞好服务;负责毛皮产业招商和宣传工作,组织和筹备毛皮产业招商会、商务洽谈会、产品展示会等会议;负责阳原毛皮文化博物馆的管理工作。
(二)阳原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站为阳原县林业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科技推广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工作,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与运行,调解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等。
(三)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地、政策法规和信息技术服务;拟制各类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对交易保证金的管理和交易项目中标通知书印发等工作。
(四)阳原县煤炭管理办公室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级事业单位,行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能,工作向县政府负责,业务直接与市相关部门对接,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依法整顿煤炭生产、流通秩序;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全县煤炭营销市场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五)阳原县人民法院信息网络管理中心为阳原县人民法院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本系统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以及计算机网络的维护、管理、建设等工作。
(六)阳原县人民医院为阳原县卫生局管理的相当于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医疗救治,传染病预防及疫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工作,协助县疾控预防、妇幼保健单位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负责医学科研、临床教学、群众卫生预防、妇幼保健指导等医疗卫生工作。
(七)阳原县中医院为阳原县卫生局管理的相当于科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医疗救治、应急救治、中医药医疗、中医药科研和教学、群众卫生预防,妇幼保健指导等医疗卫生工作。
(八)阳原县第二中学为阳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管理的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指示;承担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教育任务。
(九)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为阳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管理的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为农村学生搭建升学平台,为毕业生就业开通渠道,担负县内技能型人才的培训,积极开展农村双带头人的培训。
(十) 阳原县第三中学为阳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管理的相当于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指示;承担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教育任务。
(十一)阳原县县直机关幼儿园为阳原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指示;承担幼儿教育工作。
(十二)阳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为阳原县统计局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和劳动力、工资、就业、科技、高技术产业、文化产业、资源环境统计调查以及城镇人口、妇女儿童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公安、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福利业、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统计数据;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协助组织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资产负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民营经济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个体、私营和混合经济税收统计数据;建立和完善民营经济统计报表制度,检查、评估民营经济统计数据质量;监测、分析民营经济运行情况;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编制全县资产负债表、国民经济帐户和投入产出表;开展统计分析;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核、评估统计调查数据,组织指导相关统计业务工作。
(十三)阳原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为阳原县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主要工作职责是: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8名、管理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阳原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10天,从2014年6月26日起至2014年7月5日止。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阳原县就业服务中心(宏明家电对面),联系电话及传真:0313—7398292、7398173,电子邮箱:yyxrsg@126.com。
(三)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阳原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可从阳原县政府门户网或电子邮箱(yyxrsg@126.com)中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其中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在读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及缴费:经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外地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审查合格的缴纳报名考务费和照片。
(五)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也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改为选聘的方式进行招聘。
(六)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及时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在县政府大院东侧西宁园内公示栏中张贴公布。
3、笔试组织。笔试的组织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题将委托异地权威机构命题,考试结束后,仍委托原命题机构阅卷,在此过程中,县纪检监察人员将全程监督。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一般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考点及时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进入面试,并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试题将委托权威机构命制,并从异地选派评委,面试的考务安排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面试方案》。
七、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技术职称、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计算机等级、英语等级从前到后的顺序,采用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zjkyy.gov.cn)和县政府大院东侧西宁园内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和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应届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上述递补办法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同应聘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应聘单位的经费形式进入相应的编制序列,并实行试用期和聘用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从各类院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其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和服务期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和准考证,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专业名称以市人社局提供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为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五)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3—7398292 0313—7398173。
附件:1、《阳原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阳原县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xls
阳原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