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财务人员公告
为规范大队级财务管理,加强消防后勤队伍建设,更好的服务部队和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经支队党委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消防财务人员。招聘工作由消防支队会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招聘考试(笔试)、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 。
三、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对象
招聘消防财务人员3名,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会计工作两年以上;
2、身体健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男性应聘者身高170cm以上,女性应聘者身高160cm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消防事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消防财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16年 5月26 日- 2016 年6月5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 6 日-2016年6月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周六日除外)。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会宁西街66号邢台消防支队5楼财务科。
联系电话:0319-5718033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邢台市消防支队公开招聘消防财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和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实行个人诚信担保,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个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畅通,以便于及时收到有关事宜的通知。
4、资格审查。消防支队政治处、后勤处、纪委相关人员,依据档案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全面查验、实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件、证明等资料。
(三)笔试
笔试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考试由支队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财务从业知识为主。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的笔试由总队组织,支队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取前六名上报总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总队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取前三名进行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
体检由消防支队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形成的人员空缺,依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按上述规定进行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与审批聘用
按照招聘方案规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消防支队办公楼前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对批准聘用的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工资每月2500元,同时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体检、政审和未按要求提供证件、签订劳动合同、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