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监测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治超站环保监测人员需求,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监测执法人员3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全部为男性,具有唐山市户籍(含各县区)。
(二)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9日-2004年2月9日出生)。
(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学历。
(四)身体健康,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能适应倒班工作制。
(五)政治思想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纹身,政审合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被司法或纪检部门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含原区编制外用工开除、辞退的);
4.具有其它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要求的。
二、工作地点
十里海治超站、一农场治超站等地方。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报名、考试、政审与体检、公示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至2月15日16:00(其他时间报名一律无效)。
2.报名邮箱:cfdhbjzp@163.com(主题统一为“姓名+环保局招聘”)。
3.提供扫描件:考生需提交《曹妃甸区公开招聘辅助监测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粘贴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从学信网自行打印)、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报名登记表、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所有证件要求全部扫描后一并发至邮箱(添加到1个压缩包文件,文件名为考生姓名),缺一不可。因提供证件不全或信息错误,后果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领取准考证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领取考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通过曹妃甸就业网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人数的2倍时,组织笔试,否则直接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人选的确定。组织笔试时,面试人选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察应试者反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成绩确定。组织笔试和面试时,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直接面试时,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比例内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下列顺序确定,学历高者;年龄较大者。
(四)政审与体检
由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曹妃甸区分局对初选人员组织政审、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政审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曹妃甸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待遇
经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不能胜任岗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现行曹妃甸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500元/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聘辅助监测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特别提示: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5-8727705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