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滦州市招聘2021年大学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按照《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109号)要求,在全市开发6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帮扶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
2、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又失业者;
3、非滦州市户籍者。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开发设置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岗位,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四、 日常管理
用人单位与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2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滦州党建网、滦州市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办公室(政府四楼423房间)现场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必须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排队,同时接受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
2、资格审核:本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自行从网上下载,填全信息并打印,手写签名)、身份证(正反面印到1张A4纸上)、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印到1张A4纸上)及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确定拟招聘人员
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择时组织面试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通过滦州政府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组织上岗。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8967012。
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