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路南区卫生健康局决定为路南区女织寨乡卫生院和路南区稻地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1名,由卫生院下派至部分无村医的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施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能够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犯罪前科;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学历: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医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4、职业资格: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注册为全科)、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或者乡村医生资格证;
5、年龄:男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6、户籍:具有唐山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的,有吸毒、涉毒违法记录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卫生健康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面向社会发布。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唐山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认真核对报名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并将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以PDF扫描件形成压缩包(压缩包名称为姓名+联系电话)提交至tslnqwsj@sina.com邮箱。
咨询电话:2205504/3728066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核、组织培训、聘用等环节。
(一)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考场外张贴公布。
2、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待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执业资格较高者(由高到低顺序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学历学位较高者、中共党员、年龄较小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综合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由居住地社区进行政审。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资格复查任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工作岗位,如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顺序:执业资格较高者(由高到低顺序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学历学位较高者、中共党员。
(七)组织培训。综合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八)聘用。路南区卫健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对考核、培训合格的人员予以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招录人员统一纳入卫生院管理,基本工资及保险执行路南区劳务派遣人员标准,由路南区财政担负,绩效工资由卫生院统筹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及其他医疗服务等实际工作补助发放,实名制工资卡发放。(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