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八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解决医院临床人员的急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6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我单位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6名,均为统一招聘。招聘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情见《附件1:唐山市第八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021年10月26日-11月1日,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v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vn”、“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招聘信息,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2日期间出生);(见《附件1:唐山市第八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毕业证书及专业。报名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第八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1月3日
报考岗位1-6报名地点:唐山市第八医院人事科
报名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窑道16号
联系电话:0315-5917085、5917061。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唐山市第八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如医师资格已注册,请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统一招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唐山市第八医院人事科依据本单位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三)“统一招聘”岗位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全部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的单位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
唐山市第八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 “统一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由医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等信息将在“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进行公布。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统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笔试成绩排名,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再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所报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确定体检人选递补原则确定。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信息发布及监督
“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主要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唐山市第八医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5917085、5917061(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315-5917065。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唐山市第八医院
2021年10月26
附件1:唐山市第八医院2021年第二次招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