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田县生态环境保护事务中心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顺利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玉田县生态环保事务中心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除外)、乡镇公开遴选全额事业编制干部。
一、遴选数量
公开遴选12名生态环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二、遴选原则
1、有利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原则;
2、人尽其才,统筹人力资源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个人自愿报名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玉田县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干部(教师除外);
2、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4、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5、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6、服从分配,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近三年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在党政纪处分期内的、受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配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玉田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326室),联系电话:0315--6181543。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自愿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需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4、报名要求: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本人愿意从事此项工作自愿报名,各单位要把好初审关。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下载打印《玉田县2021年公开遴选生态环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报名者要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考试
此次公开遴选考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试者的仪表举止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合作意识和与报考职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三)资格审查
面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人数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人进行资格审查。人选确定后,人社局和生态环保事务中心结合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对其编制性质、年度考核、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
审查合格的,由玉田县人社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配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确定的拟遴选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递补原则
在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以及在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递补考生:全日制学历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工龄时间长者。
六、期限和待遇
对遴选的工作人员到县生态环保事务中心工作,公示后无异议直接办理录用调动手续,工作关系调转到生态环保事务中心,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继续留用,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单位。
七、考务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用,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附件1:玉田县2021年公开遴选生态环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公开遴选生态环保事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