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落实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109号)精神,根据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唐曹人社字〔2021〕21号)要求,促进我区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经研究,面向曹妃甸区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45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河北省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内人员),就业转失业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岗位
全区招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45人,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上岗
(一)招聘办法。由各场镇自行组织。
(二)招聘原则。各场镇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在确定招聘人员时,原则上按居住地就地就近上岗;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9月14日—16日。
2.地点:各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劳资办)。
3.相关要求:报名须本人现场报名,携带《唐山市曹妃甸区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编号,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四)确定拟招聘人员。各场镇于2021年9月24日前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天。
(五)组织上岗。公示无异议后, 10月8日组织上岗。
四、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待遇。公益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月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1900元/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服务期满协议自动终止。
附件1:唐山市曹妃甸区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表
附件2:唐山市曹妃甸区2021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