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执行特勤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执行特勤辅助人员60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服从分配、安心工作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唐山市户籍(户籍以2017年6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遵纪守法,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3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30日至198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已在法院执行岗位工作的临时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五)符合人民警察录用的身体和健康条件,无纹身;
(六)能够熟练操作windows系统和常用办公软件;
(七)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警校毕业生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执行特勤岗位人员50名。限男性,具有持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专业不限。
(二)综合服务岗位人员10名。
1.文秘宣传岗位人员5名,应具有持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同时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windows系统和常用办公软件,限中文、政教、法律、新闻专业且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网络管理岗位人员 5名,限男性,为计算机专业,取得本职业高级网络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资质者优先,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持续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业务能力测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招聘流程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7年7月11日-17日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均通过“唐山人才网”独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南5门人才交流厅(艺文道与丹凤路交口)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年终考核、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个人工资单、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同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审核合格的人员按报考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缴纳考务费100元。
(三)考核项目及内容
特勤岗位人员考核由业务能力测试、体能测评、面试三部分组成,其中业务能力测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评采用不合格淘汰制。综合服务岗位人员考核由业务能力测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
1.业务能力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执行特勤考核《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30%,计算机应用占20%;文秘宣传人员考核公文写作专业知识、撰写1000字左右申论文章占80%,计算机应用占20%;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考核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占80%,法律专业知识占20%。
报考特勤岗位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体能测评。
报考综合服务岗位的考生,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成绩,分职位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名单。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来认定体能测评是否合格。对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文化素质、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
4.对考生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笔试准考证需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体检、政审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公示3天。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警校毕业生。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依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对本人进行政审,确定聘用人员。
五、待遇
参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编人员落实待遇。特勤岗位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市区内集中办公。
六、咨询电话:0315-2067272
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