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法警协勤的公告
为缓解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法警协勤若干名。
一、招聘范围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唐山市所辖户籍(或生源地),已获得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定向招聘。
三、招聘基本条件、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法官助理、法警协勤等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法警协勤(女)要求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拟招录法官助理41人,法警协勤2人。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法警协勤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受聘人员按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区劳务派遣中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区法院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受聘人员实行岗位工资,试用期内月工资标准为165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法警协勤每人每月工资为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40%,法官助理月工资待遇3000元,依法缴纳并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经费由区财政列支。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2017年6月26日开始)
在唐山人才网(网址:www.tsrcw.com)、丰南政府网、丰南电视台及丰南区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丰南区人民法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12日。
2、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胥各庄青年路10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由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A4纸标准),小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及法警协勤人员报名表》。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兼报。可以选择服从调剂也可以选择不服从调剂。
4、准考证发放: 7月14日,报考本人持身份证到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领取。
(三)面试
报名的同时进行面试,由区法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面试主要审查报名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等,法警协勤同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只进行立定跳远测试,年龄在25岁以下达到1.50米以上;25岁以上达到1.40米以上,达不到标准的不予登记报名。
(四)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刑法、民法、行政法相关内容,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公示时间:笔试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公示,公示期为3天。
5、公示渠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门前张榜公示。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当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未被录用服从调剂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录空缺岗位,当多个岗位出现空缺时,由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招录岗位。末位成绩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2017年7月16日)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从报考同岗位的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2017年7月17日)
拟聘用人员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结论由其户籍所在地民警、所长签字盖章后报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结果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进行公示。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2017年7月10日-12日,8180223。其他时间,8736610、8736611、8101354。
附件: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法警协勤人员岗位信息表 .docx
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