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路南区2016年公开招聘公安分局巡防队员公告
为加强治安巡防力量,有效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打造和谐路南,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南区公安分局巡防队员。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岗前培训等程序择优招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
路南区公安分局招聘巡防队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巡防队员要求身高1.70米以上的男性;
5、具有路南区常住户口;
6、年龄20至32周岁;
7、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适应公安机关巡防队员的工作要求;
8、符合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拘留、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或非法信访、缠访、闹访的;
9、其他不适合在公安机关从事公安工作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小山和平路25号,路南区人社局北楼三层,咨询电话:2862067)。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交后不退);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与录取
1、考试
此次考试只进行面试,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及标准:面试主要是对应试人员社会交往的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进行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体检
体检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在本职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录用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经考核培训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录人员统一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实发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由区财政担负,实名制工资卡发放。
五、社会保险
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保、生育等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担负。
六、其它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巡防队员为临时用工人员,不占用地方编制。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016年11月30日
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