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学院2016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65名,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唐山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主要职责是: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和社会服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2016年唐山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10月8日前,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ts.lss.gov.cn)、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网址及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
1.现场报名。10月21日应聘人员可到唐山学院人事处(行政楼514房间)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硕、博各阶段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能证明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其中国内在校学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网上报名。10月17日—10月21日,应聘人员通过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发布选聘公告、岗位信息表,指定专人解答问题,收集应聘人员通过邮件方式递交的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电子版,待测评环节持原件进行核准。
(三)资格审查
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部分:
初审:人事处根据选聘条件、选聘岗位按照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复审。
复审:由用人部门成立审核小组,根据选聘条件对人事处提供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复审时用人部门主要从专业角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学校选聘岗位的符合度进行把关。复审后用人部门将结果报送人事处。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教学能力和专业能力测评
1.教学能力测评由学校组成专门的测评组,主要从主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用人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科室负责人中确定,测评组不少于11人。专业能力测评由用人部门组成专门的测评组,主要从用人部门负责人、相关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和相关学科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关专业专家中确定,测评组不少于7人。
2.测评方式
博士组:教学能力测评以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测评组指定,形式以板书授课为主,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专业能力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潜质等多方面的测评。
硕士组:教学能力测评以说课和试讲的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对一门课程进行说课,时间一般为20分钟左右。说课完毕,应聘人员还要选取一个知识点进行试讲,形式以板书授课为主,时间一般为10分钟左右。专业能力测评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科研能力、专业水平、工作潜质等多方面的测评。
3.测评组成员各自进行独立评判,对应聘人员做出综合评价并签署是否同意引进的意见,各测评组成员持赞成引进票比例达到80%及以上时方可选聘相应应聘人员。
4.选聘过程中,根据需要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
5.拟聘人选确定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五)体检
11月中旬,测评结束后,按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的拟聘对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测评名次在同一岗位顺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到拟聘用人员所在村(居)委会及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学等其他原因迁出地的村(居)委会及其户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况,与拟聘用人员面谈,并由村(居)委会及派出所分别出具关于拟聘用人员政历及现实表现的文字证明(加盖公章)。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测评名次顺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七)公示
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并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和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选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唐山学院官网(www.tsc.edu.cn)。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绍辉 唐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德茂 唐山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刘宝民 唐山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杨志安 唐山学院党委常委、院长
成 员:齐进光 唐山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
赵丽敏 唐山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志安 唐山学院党委常委、院长
常务副主任:李 兵 唐山学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成 员:唐山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学术委员会、用人部门、纪委办公室负责人。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学校纪检部门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联系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沈静涛 孙国超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电子邮箱:tsxyxp2015@163.com
附件:2016年唐山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