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年龄、教龄和教师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详见《滦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滦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315-7128603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包括本次滦县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系统外的其它岗位),并注明拟试讲学科(拟聘待选学科者试讲学科即为拟聘学科)。报名者须填写《滦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张近期同底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考岗位代码为2016CXY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交从任教单位开具的由校长(园长)及中心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任教经历证明(任教经历证明见附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与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具有2年及以上滦县任教工作经历的,在学校公示栏和滦县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确认报名资格有效。每名考生需要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相应核减名额视报名情况调整到其它岗位。
6、准考证发放:2016年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滦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知识(以2016年高考考试说明为准),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20分,现行高中教材知识占80分);报考岗位代码为2016CHX的报考人员,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现行高中教材语文、数学、英语知识(以2016年高考考试说明为准),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20分,现行高中教材知识占80分);报考岗位代码为2016CXY的报考人员,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占20分,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占8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9:00-11:00 (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xedu.cn)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6年11月12日上午8: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按所报岗位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第二天在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xedu.cn)发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面试合格分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在本报名类别中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事及相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滦县教育信息网(http://www.lx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工作岗位。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在教育系统外借调的人员,被聘用后必须回教育系统学校任教。然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录用为编制内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一个聘用期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
(八)其它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对于公告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3、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要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在公示笔试成绩时公布,领取《体检通知单》时间在公示面试成绩时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滦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15-7160021
附件:1、《滦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2、《滦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