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唐山丰润区公开招聘区公安分局协警和区交警九大队协警的公告
为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公安分局协警和交警九大队协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为130人。男120人(其中10人为交警协勤),女10人。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前科;
3、2016年2月29日前取得丰润籍正式户口;
4、年龄要求:1986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出生的合法公民。
5、学历要求:公安、司法专业毕业生及高中以上学历毕业生。
6、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较强的执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男性:身高(cm)-105=标准体重(kg)]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裸眼视力不低于4.5;女性身高1.58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女性: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辞退公职或解除公职合同的;
3、本人和直系亲属习练“法轮功”的;
4、本人纹身或有其它劣迹行为的;
5、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宣传公告、报名、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七项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 2016年3月9日,周六、周日不办公。
2、报名人员须提交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
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小二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报名岗位分公安协警(男)、公安协警(女)、交警协警三个岗位,三个岗位不得兼报,兼报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不予聘任。
4、报名时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报名地点:丰润区人才交流中心大厅,电话:8065017。
(二)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确定男子测试1000米长跑和女子测试800米长跑为测试项目。
2、测试成绩。参照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制定计分标准计算成绩(见附表1、附表2),总分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所用时间确定排名顺序。未跑完全程不计成绩。
(三)组织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体能测试所用时间,男性按招聘人数1:1.25的比例;女性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体能测试排名顺序由第一开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排名顺序并列(指体能测试所用时间)时都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面试时,考官现场打分,在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考官的加权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公安协警面试,侧重法律法规、协同公安民警巡逻防控辅助执法能力
和身体协调能力。交警协警面试,侧重交通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身体协调能力。
3、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 X 30% + 面试成绩 X 70% + 加分成绩。【注:公安、司法、复员退伍军人+1分;大专毕业生+2分;大本以上学历+3分。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项目时,取一项最高的为加分项目(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网站www.chsi.com.cn上可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以下办法排列名次:体能测试用时少的优先,退伍军人优先,现有学历高的优先。
(四)政审
政审由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按总成绩排名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政审不合格的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各个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为招聘的基本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任。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身高、体重、视力等不符合要求,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每人交纳体检费100元。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用手续。
公示举报电话:0315—5183243
五、相关待遇
被招聘的区公安分局协警和交警九大队协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区公安分局或区交警九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每人每月工资1480元,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纳入区财政预算。
本公告由区公安分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公安局丰润区分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