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资力量,提高我市教育教学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0名教师,充实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全市的师资水平。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不是法轮功习练者;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 7月1日以后出生),已派遣到我市教育局报到的(含符合条件在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并取得了相应教师资格(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毕业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说明:凡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遵化市任何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80名,充实到农村中小学相应教学岗位(不含遵化镇、西留村乡、西三里乡区域内学校)。
其中,中小学综合科134人(含语文、政治、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中小学音乐18人、中小学体育10人、中小学美术18人。
各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指标数3倍时,报名人数除以3取整(尾数全舍)为指标数,剩余指标调剂到报名人数最多的专业。
(二)招聘的中小学教师,综合科专业不限,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只能依据所学专业,报考相应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时间:2015年8 月15 日至8 月 1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四)报名地点:遵化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659133。
(五)报名手续
1、考生需出具的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上均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交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背面写清姓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一份。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缴纳考务费200 元。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说课、体检、考核、聘用五个阶段。
(一){C}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所申报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75%。
1、公共基础知识(30分)
测试内容为国家教育法规(主要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学、心理学;
2、专业知识(70分)
综合科测试内容包括语文、政治、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相关专业的初中、高中知识,及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等有关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测试内容为所申报专业相关知识,考生按所报专业参加本专业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各专业初中、高中及大专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在遵化市政府网站和遵化市人才交流中心橱窗。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审核考生的个人档案,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4日。
(二)面试说课。
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25%,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考官宣布面试说课成绩后,考生方可退出面试考场。
各专业面试人选,按考生笔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按要求进行面试说课,主要考核教材教法的把握与运用、教案设计、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综合科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及对教材教法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水平,具体内容由现场抽签确定。
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说课科目为与考试科目相同的九年级教材内容,具体内容由现场抽签确定。
总成绩公布在遵化市政府网站和遵化市人才交流中心橱窗。
面试说课时间:2015年8月29日。
(三){C}体检。
面试说课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80人进入体检。如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15年8月31日。
(四){C}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并结合公安部门进行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C}聘用。
聘用人员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后待遇
(一)招聘教师按聘用制管理,不纳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教育部门与受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
(二)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允许调动。合同期间教育局每年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三)受聘教师聘用期间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保险等相关待遇,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