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2015年补充部分县城高中教师工作简章
一、补充范围
有农村高中教学经历的正式在岗教师。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
4、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口专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在农村高中任教5年及以上;
6、每所农村学校选拔人数不超5人。
三、补充名额
共15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2名,历史1名,地理1名,政治1名。
四、补充办法
采取文化课考试的方法择优选拔。
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报名时间:8月14日8:00--17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滦南教育信息网(http://lnxjyj.gov.cn/),进入“2015年教师招聘”, 填写报名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学科)。报名系统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8:00开通,2015年8月17日下午18:00关闭。
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另携带农村高中任教5年及以上的证明(学校盖章,校长签字),于8月17日至18日(截止时间为18日下午17: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不按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弃权。
2、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选拔人员名单。符合条件的人员于8月19日上午9:00至12: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考试
考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从事高中教育教学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为适应高中教育教学的本专业相关知识(占90分)及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等(占10分)。
考试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9时00分--10时30分。考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试成绩于8月21日在滦南县教育局公布,同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各专业补充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分专业选拔,根据参加选拔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依次考虑专业成绩、原始学历、年龄条件,专业成绩高、原始学历高、年龄小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公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5天。
6、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书》,期限一年。聘期内按合同规定管理,如不能胜任聘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将重新安置到原学校任教。
六、几个具体问题
1、参加选拔人员应认真对照选拔范围及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拔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发给准考证。参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体检通知单或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4、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40号)规定,收取报考费。
联系电话:4123089
举报电话:4121776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