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丰南区卫生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的通告
经区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为区中医医院、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医学院校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2011年以来有两年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职位
共招聘44人,其中:
(一)区中医医院招聘19人。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5人。包括:黄各庄中心卫生院4人、小集中心卫生院4人、钱营中心卫生院2人、柳树O中心卫生院1人、大新庄中心卫生院1人、唐坊中心卫生院1人、黑沿子镇卫生院2人、王兰庄镇卫生院2人、大齐镇卫生院1人、西葛镇卫生院1人、尖字沽乡卫生院1人、东田庄乡卫生院1人、南孙庄乡卫生院1人、东兴社区卫生服务站1人、新兴社区卫生服务站1人、水景社区卫生服务站1人。
三、受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管理
1、受聘人员聘用期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2、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六年内不得调离基层工作岗位。
(二)待遇
受聘人员身份为劳务派遣。区中医医院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受聘人员工资每月1600元,经考核能独立值班后享受奖金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人员工资每月2300元(包括试用期)。用人单位自试用期始为其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具体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资历审核、笔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面试和资历审核合格人员少于招聘名额时直接聘用;面试和资历审核合格人数超过招聘名额,采取笔试的方法,资历审核赋分和笔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在招聘名额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聘用。
(二)招聘程序和要求
1、报名、面试及资历审核(2015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报名地点设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年路102号)。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有工作经历的须携带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具备职称的携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奖励的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携带有关协议或证书。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公开招聘护理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招聘共设区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个职位,报名人员不得兼报。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由区卫生局统筹安排。
报名的同时进行面试及资历审核。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仪表、举止及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合格后审核相关材料,对有丰南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工作经历的每年加1分(半年及以上不足一年的加0.5分,半年以下不加分),最多加10分;获得二甲级及以上医院优秀护士、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每项次加1分,最多加5分。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得单项奖前3名或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团体奖前3名的每次加5分,同一赛事不重复加分。
2、笔试(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委托专门机构,负责命题、阅卷、主监考等。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分值为100分,范围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含基础护理学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护理学相关知识。
地点:丰南区第一实验小学东校区
成绩公示时间:笔试成绩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公示
成绩公示渠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示
3、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丰南籍优先;职称高低;全日制学历层次高低;在职学历高低;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等。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区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聘用结果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聘用手续。公示渠道: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门前张榜公示。
6、上岗
受聘人员于2015年8月1日正式上岗。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通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180223、8101354.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