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山县委组织部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山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化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为县直部门及乡镇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公开选聘,择优录用。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选聘岗位均为平山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其它事业单位,合计选聘52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详见《平山县2021年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2003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选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日--9月21日。
2.报名地点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313科室)。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上报名。
4.注意事项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平山县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
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不能现场报名的可通过网上报名,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报名登记表、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逐一扫描、与电子照片一并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psxrsj313@163.com。报名时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需以“姓名+选聘岗位+专业”命名;发送报名资料后,请于正常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311--82919524)核实报名情况,如网上投送报名资料后,本人未进行电话核实报名情况,出现报名遗漏的,不予登记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工作人员通知携带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在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313科室)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详细核对准考证上填写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专家组织,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水平。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待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依岗位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总分(7名评委打分之和)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审档
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和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纳入编制管理,列入财政预算,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相关手续;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贴补助、带薪休假等待遇和人才优惠有关政策。
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疫情防控
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须在考前14天坚持每天监测体温,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 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提前登录“冀时办”小程序申领健康码,并每天进行打卡,进行自我健康观摩。本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上报个人健康信息状况,积极配合选聘防疫组专职人员工作,听从指挥有序进行体温检测、个人消毒、登记等工作,考生人均间隔距离1.5m以上,有序凭《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健康绿码进场、验证、配合检查等工作。凡拒不配合考务人员指挥,不遵守考场规则和防疫工作要求的考生,取消其招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广大考生应对其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的,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和审档等招聘过程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选聘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选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平山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311--82919524
中共平山县委组织部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