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寿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小学全科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灵寿县人民政府、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试点的实施方案》精神,市人社局已制定专项选聘计划,并核准了专项招聘方案。现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和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招聘方案,具体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办理编制核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手续,按照定向培养协议,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充实到山区五乡镇教学点任教,服务期限最低6年。”
2021年委托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我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后称小学全科定向师范毕业生)毕业28名,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小学全科定向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专项招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岗位、数量及条件
招聘对象:2018年委托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我县定向培养2021年毕业的小学全科教师
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灵寿县2021年小学全科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与我县签约的2018级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小学全科定向师范毕业生。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2021年于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的小学全科定向师范毕业生,填写《灵寿县2021年小学全科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3.报名地点
灵寿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要求
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线学历认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免费师范生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面试
面试由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寿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予以协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试讲(答辩)主要测试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按照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试讲(答辩)成绩×40%+考核成绩×60%,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7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于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由灵寿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具备招聘资格,需终止协议。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实习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有针对性的参与有群众反映或有其他问题的考察了解。各有关单位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照招聘条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小组要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出具书面考察材料。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7天。
九、上报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
灵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寿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