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铁道大学创建于1950年,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详细单位简介见《石家庄铁道大学简介》(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2)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报考人员须高考后初始学历为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均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6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学历、学位的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2021年的“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最晚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石家庄铁道大学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以《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石家庄铁道大学网站(http://www.stdu.edu.cn)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网址和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hebpta/)。
报名时间:7月26日9:00至8月3日18: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3日20:00。
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3日22: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岗位报名交费只能通过“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3.网上报名时须提供电子扫描材料,包括:
(1)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7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2)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党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盖章;
(3)岗位要求专业研究方向的须提供毕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学生干部经历的须提供学校证明等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证明或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资格初审合格人选。
5.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请考生交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具体笔试防疫要求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
7.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6日9:00至8月8日9: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考《石家庄铁道大学公开招聘笔试大纲(试行)》(附件5)。
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200分,体育部教师岗不设最低分数线,其他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1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8月8日(周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1:30《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于8月8日20: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教师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其他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石家庄铁道大学第一教学楼前张贴和石家庄铁道大学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学校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初始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及学位网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7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
(3)本人亲笔签名的《石家庄铁道大学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
(4)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含现实表现、无违法违纪证明,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对其党员身份予以证明,并加盖培养单位党组织公章);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称号、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岗位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排序并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统一安排一个月见习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及自愿放弃拟聘资格等产生的空余岗位,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石家庄铁道大学网站(http://www.stdu.edu.cn)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其它事项
1.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石家庄铁道大学网站(http://www.std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石家庄铁道大学网站(http://www.stdu.edu.cn)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凡与我校教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均属于报备范围。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报名后5日内主动向学校人事处报备,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935155(石家庄铁道大学)
学校监督电话:0311-87936718(石家庄铁道大学)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