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紧缺、急需人才实行公开选聘,拟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信息化系统软件管理岗位;
2、网络、硬件及安全管理岗位;
3、财务岗位。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5.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选聘对象其他条件
1. 选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本科阶段学历学位齐全)。
2. 信息化系统软件管理岗位和网络、硬件及安全管理岗位选聘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财务岗位为会计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的时间、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引进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法一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1年 7月22日---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疾控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许晓彤联系电话:86033153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5.所学专业获奖情况,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注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出现并列时,采取现场加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则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提出选聘人员的政审报告,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编手续。
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2日